昊嘉社区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12756|回复: 17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狂战加点!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2-9-26 16:26:4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

有图的全满!剩下的全1点!解释的话我想就不必了....

这里有一个技能我觉得有争议的!我下面补充说!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沙发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9-26 16:33:11 | 只看该作者






这2个技能我建议加第1个而放弃泡泡!

第一      1技能加满可以打6下,泡泡5下。
第二      1技能有个附加状态(连高级修马在中了这个状态后,普通攻击都会让其后仰)
第三      1技能的攻击范围大于泡泡。

这2个技能在我权衡之下我决定用第1个,缺点是出招没泡泡快,攻击频率没有泡泡高,但在PVP同样是定住人,而且有3.8秒的时间情况下,我更倾向于震撼!


后期有点的话就全满吧!希望能帮到新人...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板凳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9-26 16:34:57 | 只看该作者
此图是我仔细编辑的!绝对没有错点!我137目前加了1点钓鱼后还剩5点!编辑不了顺序!大家对付看一下吧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地板
发表于 2012-9-29 08:01:10 | 只看该作者
不玩KZ的路过..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5#
发表于 2012-9-29 12:02:24 | 只看该作者
不多说了     请问你只用这些技能吗?   我看你打完那几个技能就干站着等cd?   你放弃的是不是有点多啊?   我反正只看到一张图   不知道你发了几张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9-30 11:19:42 | 只看该作者
j330200494 发表于 2012-9-29 12:02
不多说了     请问你只用这些技能吗?   我看你打完那几个技能就干站着等cd?   你放弃的是不是有点多啊?  ...

我吧知道你说的CD问题!难道你看谁和谁打的时候没有拉扯,跑动,有时候就是等技能和等CD啊!PK加点我这么加一点问题都没有...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7#
发表于 2012-9-30 20:33:09 | 只看该作者

RE: 狂战加点!

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12-9-30 11:19
我吧知道你说的CD问题!难道你看谁和谁打的时候没有拉扯,跑动,有时候就是等技能和等CD啊!PK加点我这么 ...

我觉得也没必要把霸者和猛兽放弃吧   虽然猛兽有个缺点(T人甩的很远) 但7连不是吃素的   霸者虽然也要跳一下   但是T人后和他一起飞的  不会存在拉开距离   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放弃这两个技能   想听听你的看法  还有泡泡可以在那个最快晕人的后面用  毕竟泡泡伤害还是很可观的   你怎么看的

点评

T人的技能就是狂战PK的资本,怎么可能放弃呢?你看仔细先!  发表于 2012-10-1 10:37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1 10:35:25 | 只看该作者
j330200494 发表于 2012-9-30 20:33
我觉得也没必要把霸者和猛兽放弃吧   虽然猛兽有个缺点(T人甩的很远) 但7连不是吃素的   霸者虽然也要跳 ...

你看仔细点啊!我哪里有舍弃霸者和猛兽???都有的好么?至于你说的泡泡!我在我的补充里有说!后期点够是要满,前期我觉得还是震撼的作用更大一些...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9#
发表于 2012-10-2 08:44:03 | 只看该作者
怎么没有三种拳  烈焰 寒冰 雷电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2 11:12:52 | 只看该作者
st198710097911 发表于 2012-10-2 08:44
怎么没有三种拳  烈焰 寒冰 雷电

点多的话把雷电点上就可以了!那技能我个人觉得有些鸡肋,缺点的情况下还是先别点那个..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昊嘉社区 ( 沪B2-20090028 沪网文[2018]11028-692号 )

GMT+8, 2025-10-26 05:26 , Processed in 0.041415 second(s), 15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